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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综合管理工作明确十项任务目标

发布时间:2014-04-27 16:00

日前,国家海洋局印发了《2014年海域综合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今年海域综合管理工作将主要围绕以下十方面展开:健全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加强围填海和岸线管理、强化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管理、落实简政放权、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和保护、深化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开展海域使用现状调查试点、实施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加强作风建设。
        在健全海洋功能区划体系方面,国家海洋局将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健全国家、省、市县三级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启动海洋功能区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区域用海规划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区域用海规划管理的意见。
        今年,将出台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政策,完善海域物权产权交易等制度,联合央行研究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
        在围填海和岸线管理方面,将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制定主要产业节约集约用海控制指标,实施差别化的海域、岸线供给政策;建立海岸带分级保护机制,推进省级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反映海域区位条件、生态价值、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有偿使用制度。
        在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方面,将出台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整治修复项目申报、审核、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并完成11个沿海省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规划编制,首次启动全国整洁海岸评选活动。
        在海域使用权审批方面,研究下放相关审批权限。在建设项目用海上严格执行项目用海预审制度。建立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公示和听证制度,优化项目用海审查程序。
        针对海底空间利用安全问题,今年将完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管理制度,开展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管理和隐患整改。
        《要点》中还首次提出开展海域使用现状调查试点工作。今年拟选择用海项目密集的海域作为试点区进行海域使用现状的调查。国家海洋局还将加快实施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